使用乙炔的安全注意六事項
時間:2022-10-23 20:47 來源:通達氣體 點擊:次
使用的安全注意六事項:
(1)乙炔也是一種具有爆炸性危險的氣體,爆炸的危險性 隨壓力和溫度升高而增大。我國規(guī)定乙炔工作壓力禁止超 過 0_ 147MPa。
(2)乙炔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范圍為2。2% ~ 81%,乙炔與 氧氣混合爆炸極限范圍為2。
8% ~93%時,在常壓下,遇到明火 就會立刻發(fā)生爆炸。安全規(guī)則規(guī)定,乙炔距離火源不得小 于 10m。
(3)在使用、運輸中不得超過40^C,不得在夏季烈日下曝曬等。
(4)乙炔與銅或銀長期接觸就會產(chǎn)生一種爆炸性化合物, 當它們受到摩擦、劇烈振動或加熱到110T時,就會引起爆炸。
因此,我國規(guī)定嚴禁純銅、銀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。必須使用 合金器具或零件時,合金含銅量不超過70%。
(5)乙炔與氯、次氯酸鹽等化合,在日光照射下或加 熱就會發(fā)生燃燒爆炸,所以乙炔著火時應使用干粉或二氧 化碳滅火器,嚴禁用四氯化碳滅火器。此外,乙炔不能與 氟、溴、碘、鉀、鈷等能起化學反應和發(fā)生燃燒危險的元 素接觸。
(6)由于乙炔受壓會引起爆炸,因此不能加壓直接裝瓶來 儲存。但是可以利用乙炔能大量溶解在丙酮中的特性進行儲存, 稱為溶解乙炔(瓶裝乙炔)。(7)乙炔中毒現(xiàn)象比較少見,輕度的表現(xiàn)為精神興奮、多 言、嗜睡、走路不穩(wěn)等;重度的表現(xiàn)為意識障礙、呼吸困難、發(fā) 呆、瞳孔反應消失、昏迷等。